北京要债公司详解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因素
发布:2021-03-12 07:31 编辑:admin 热度:363
1、申请破产、申报破产债权。
2、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。
3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、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。
4、申请强制执行。
5、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。
6、在诉讼中主张抵销。
7、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。
8、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,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、盖章或者虽未签字、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;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、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;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、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。
9、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,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。
10、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,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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