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法人分支机构拖欠贷款的由谁承担?
发布:2020-07-14 14:33 编辑:admin 热度:472
1、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具备诉讼主体资格,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应诉,独立行使诉讼权利、履行诉讼义务。
2、法人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依法应由法人承担,但并不存在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,如法人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较为充足的,可以由其单独承担责任。
3、财产不足的,可以在法人分支机构承担责任的同时,由法人对其分支机构的责任承担补充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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