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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,要债,讨债公司详解债务诉讼录音取证的几个基本点
发布:2022-09-06 08:56 编辑:admin 热度:124


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;

录音应当真实完整,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、剪辑或者伪造,前后连接紧密,内容未被篡改;

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,即被录音者不是在被逼、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;

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,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,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;

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,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后,在拷贝到电脑后,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要删除,因为法院或者鉴定机构可能会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;

录音可以公证,如果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,公证处会出具《证据保全公证书》,法律规定,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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